主页 分类 纪实报告 国家使命·共和国第一税案调查

第63章 毁坏的是环境

在利益驱动下的巧妙运作让大家皆大欢喜,但是国家却为此蒙受了巨大损失。更可怕的是,在镇政府这种发展经济的思路指导和亲力亲为的示范下,涉税犯罪在当地形成了一种风气,成为许多人发财致富的“窍门”,当地的税收秩序和经济环境空前恶化。 一位记者来普宁采访,刚下车,就被一群“摩托仔”围了上来:“要假烟吗?” “不要。” “要假币吗?” “不要。” “要假发票吗?” “不要。” “摩托仔”很生气地说:“那你来我们这里干什么?” 这就是那时当地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混乱程度的真实写照。 有位新华社记者采访潮汕一些地区后曾撰文说:记者近日在广东潮阳、普宁两市采访发现,这里之所以一度成为全国骗税重灾区,除了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等原因之外,还有着十分复杂的社会背景……

当地政府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不够端正,对骗税问题认识上存在严重偏颇。潮阳普宁两市的主要领导告诉记者,前些年,当地政府领导班子片面强调经济发展的速度,常常是只管税收指标的完成,从不管税收的来源。潮阳市国税局新任局长说,2000年全市完成税收8亿多,国税收了5.6亿元,其中有2.4亿属于因骗税而多收的。 潮阳市新常务副市长郑喜宣告诉记者:“在今年的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我强烈提出全市经济发展要拧干水分,税收增长速度要回落。但相当多的干部不同意,仍提出GDP要增长8%、财税增长5%。前两天,我找新上任的市国税局长做工作,他表示很难完成。” 普宁市新任市委书记谢烈鹏说,对于骗税问题,原市委领导成员不是不知道,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为“只要对地方经济有利,什么都可以做,什么都不用管”。一些乡镇干部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将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对立起来,为增加地方财政、税收收入,支持怂恿不法企业骗税,甚至在一些乡镇出现了“政府骗税行为”。

记者在普宁采访发现,当地部分干部至今对骗税问题仍存在模糊认识。有的说:“政府是出于完成税收任务才那么做的。”还有的认为:“为了公家的事,他们栽进去了。共产党的官不好当。” 地处粤东地区的潮阳、普宁,都是全国的人口大县,人多田少,许多人跑出来经商办企业。如骗税分子黄金洞是潮阳峡县镇一个农民,今年38岁,却生了7个孩子,为了养家糊口,想方设法赚钱。当地政府领导告诉记者,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私营经济迅速发展,带来了全市商贸经济的繁荣景象。但相当一部分人为了“发横财”,搞不正当经营,造成这里经济秩序十分混乱,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层出不穷。 郑喜宣说,潮阳人被称为“东方犹太人”。但是,在发家致富的道路上,却经常误入歧途。前些年,制作黄色录像、私设地下光盘生产线、“六合彩”赌博、制贩假烟等,潮阳人大都走在全省甚至全国的前面,当地政府被搞得焦头烂额,不得不花费大量的精力去整治这里的市场经济秩序。近些年,由于政府加大了打击赌博、贩毒和造假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一些人便寻找新的途径。当发现骗税有漏洞可钻时,又把眼睛盯在这一块肥肉上。

一位商铺的老板告诉记者,有些暴发户公开说:“我就是要发国家的财( 骗税 )。”潮阳市一公司老总认为:“这里的企业主素质太低,根本不懂市场经济规则,而是搞‘海盗式’经济做法。”一位在这里开了8年出租的河南人说:“潮汕人胆子大,发财的点子多。但直接到国家的口袋掏钱,胆子也太大了!” 黄小士现在遭遇的就是遍地流沙一样的普宁经济。它原本绿草茵茵草木丰盈,现在却是病虫害泛滥,乱砍乱伐,盗贼蜂起,不一而足,曾经近水楼台先得月的这片特区的次生林千疮百孔,水土已经流失,黄沙映入眼帘…… 就像许多文章的开头一样,它本可以成为有志之士拍案而起、奋发有为的背景描写,谁能想到,却成为另外一种意义的转折点,这就是自黄小士起,管理者成了破坏者,小偷小摸转为明火执仗,地下骗税转为地上骗税,民间自发变为基层政府引导……

然而事实是无法掩盖的,也是抹不掉的。由于黄小士、林有、何陪共、黄小且等人知法犯法,对犯罪行为的纵容,被送上法庭,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同时,流沙经济发展总公司、普宁国税城区中心分局也都成了被告。 镇政府参与乃至纵容犯罪,这在建国以来都不多见。“这个案子比较充分地反映了当前虚开增值税发票这类犯罪的一些突出特点。”广东揭阳市法院郑永谋庭长说,“镇政府和税务机关为了他们部门的利益,与犯罪分子勾结,坑害国家,偷逃国家税款,具有典型性。” 郑永谋指出:“这种犯罪,比社会上自然人犯罪的危害性更大。这类犯罪并不仅仅在于给国家造成多少经济损失,更在于它破坏了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秩序!它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作为一级政府,不去维护政府的利益,反而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会让百姓失去对政府的信心。这是其危害性最大的地方。”

广东省揭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流沙案进行了宣判:被告单位普宁市流沙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和普宁市国税局城区中心分局,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和120万元;被告人普宁市流沙镇原镇长黄小士,普宁市国税局城区中心分局原局长林有,普宁市流沙镇原副镇长、流沙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黄小且,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2年、3年;被告人普宁市流沙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原副所长何陪共,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在潮普税案中,给人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流沙镇案。在共产党领导下,在一个法治国家,竟有这样一个为犯罪势力鸣锣开道的政府班子。他们改善环境发展生产无方,但在歪门邪道方面却很在行,很卖力,也很敢干。国家有骗税的“防火墙”,我给你撤掉;你交了“保护费”,税可以随便偷;你要迈过税务等管理部门的门坎,我把你送过去……还有,过年过节以镇政府名义向上级领导大肆行贿,等等,都是行家里手。流沙好好的一块地,被挖得千疮百孔,满目蒿草。“807”的如期而至,将各种破坏因素一举剪除,对流沙来说,实是不幸中的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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