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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第五节 更点制度

更点制度,在中国古代十分流行。在古代,几乎每个县城都建有鼓楼,用于击鼓报时。提起更点制度,几乎每一个人都知道是用于夜间报时的。但若问起中国古代夜间为什么要以五更来纪时?五更的起点和终点是何时?甚至五更如何计算?可能很多人都说不清楚。 中国古代五更记时开始很早。汉代的《汉旧仪》就有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的记载。《晋书》中就有“丙夜一筹”的记载,“丙夜一筹”就是后世的三更一点,可见晋代就已有了更点制度。《隋书·天文志》在追述先秦漏刻时说:“昼有朝、有禺、有中、有晡、有夕,夜有甲、乙、丙、丁、戊。”看来先秦时存在过将一昼夜分为10个时段的制度,白天和黑夜各占五个时段。 汉代的《五经要义》说:“日入后漏三刻为昏,日出前漏三刻为明。”这是西汉关于昏旦的定义,后来就改为二刻半。《唐书》载“以昏刻加日入辰刻,得甲夜初刻”,可见五更终始于昏旦时刻。由此可知,将每夜分为五更,又将每更分为五点,则只须将夜间时刻除以五,便得每更时刻,又将每更时刻再除以五,便得每点时刻。由于白昼和黑夜时刻的长短均随季节变化,所以古代的每一部历法,都测定有各个节气的昏旦时刻表,以供人们推算更点时刻使用。

明白了夜间时刻随着季节而变化的道理,可知每更每点的时间都是不固定的。所以有的书上说一更等于两小时,这个说法不准确。计算表明,冬至时一更为11刻,夏至时为7刻,其余季节介于这两个刻数中间。每点也介于20分至30分钟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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